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履约保函的优点:
❶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❷对业主或买方:
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 ~10% ,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