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厅装修有一定的声学要求。不仅是各类剧院、体育场馆和歌舞厅以及与声学有关的录音室、演播室等专业用房本身有一定的声学技术指标,而且凡是公共场所,一般都需要传播语言或音乐,即使是家庭用房现在也需要有良好的音乐欣赏环境。所以室内装修工程必须重视声学要求。如果忽视这一点,极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声学装修要求1、背景噪声小于或等于NR35;2、隔声、隔振措施厅内应有良好的隔声隔振措施, 隔声隔振指标按GB3096-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民文教区执行即:昼间50dBA,夜间40 dBA。3、建筑声学指标共振、回声、颤动回声、房间驻波、声聚焦、声扩散:各厅内建筑门窗、吊顶、玻璃、座椅、装饰物等设施不得有共振现象;厅内不得出现回声、颤动回声、房间驻波和声聚焦等缺陷,声场扩散应均匀。
根据语言清晰度的要求和扩声系统设计的需要,应尽可能采用短混响。但在大容积的会议室内选用短混响,特别是控制低频混响,就会增加投资,同时也难以实施。因此,确定既能满足语言的良好听闻,又能节约投资的合理的的混响时间值,应根据容积大小而定。
有关会议室的混响时间,很多文献内有介绍,但有较大的出入,特别在大容积会议室内,国内外提出的推荐值,差距较大。对此,我们通过对国内42个大小会议室(或以会议为主的会堂)的声学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了随容积变化的混响时间建议值。
在会议室内吸声材料和结构具有控制混响时间和音质缺陷的双重功能。
由于会议室采用短混响,因此,必须选用强吸声的结构。又因强吸声处理,因此建筑师经常采用各种容易引起声学缺陷的体形,如圆形、椭圆形、卵形平面、穹形屋顶等。而控制音质缺陷的措施,除了配置扩散结构外,通常用强吸声方法,因为它同时起到控制混响时间的作用